13/02/2018
明目張膽地行騙
香港有一條法例《商品說明條例》,立法原意是好的,目的是杜絕奸商,但執行起來時卻非常搞笑,很多時矯枉過正,令人啼笑皆非。
一條好的法例由庸官執行、檢控、定罪,好處見不到,見到的只是擾民。
我吃粟米斑塊飯吃了幾十年,當然知道所謂斑塊不是石斑魚肉,而是平價魚肉,其他市民當然亦知道。庸官以店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將出售粟米斑塊飯的店東告上法庭,不能說庸官不對,但是否情理兼備?
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事情天天在古董買賣、拍賣行業發生,但從不見有關政府部門提出檢控,這是因為有關政府部門缺乏專業知識,還是古董買賣、拍賣行業獲得豁免?
在中國大陸出售、拍賣古董文物、書畫贗品不會受到刑責,在香港亦然,這就令到老千、騙子們以出售藝術品之名,作行騙之實。
出售一碟粟米斑塊飯,店東騙盡也只是幾十元;出售一件古董文物、一幅書畫贋品,老千、騙子們可以騙到手的金錢可以是幾千元、幾萬元、幾十萬元、幾百萬元,甚至幾千萬元,哪一種行騙令到受害者蒙受更大的金錢損失?哪一種行騙對社會、普羅大眾傷害更大?
有人說普通人、有關政府部門不懂古董文物、書畫,如要檢控是非常困難的。這個說法我接受。
但當一間店舖出售的全是贗品,這不是對一、兩件貨品走漏眼,而是明目張膽地行騙。
一場拍賣會出現不超過百分之一的拍品是贗品是可以接受的,但當一場拍賣的拍品全是贗品,這亦是明目張膽的拍假。
至於假拍對普羅大眾的傷害亦一樣大。不良拍賣行給贗品一個超乎想像的估值,引誘無知的藏友將藏品送拍,拍賣行從中騙取鑑定費、目錄費、保險費,最後拍品一定流拍。這亦是另一種明目張膽的行騙行為。
最近新加坡金沙展覽拍賣服務有限公司舉辦「2018新加坡國際藝術精品拍賣會」。我上網看過瓷器拍品,估值不可思議,令人摸不著頭腦!
這一場拍賣究竟是假拍還是拍假,還是兩者兼而有之,我不得而知。
拍品編號0065明成化鬥彩雞缸杯,估值只是96萬新加坡元,除了低得可憐,也與行情完全脫節。它究竟是甚麼貨色,不問而知。
拍品編號0090湖田窰碟,估值60萬新加坡元。這類素身無紋影青碟,就算是完美無瑕的真品,市價亦只是2至3萬港元一隻。新加坡金沙展覽拍賣服務有限公司給出60萬新加坡元的估值,相當於二百多萬港元,可說是亂來一通,就算是錢多人傻的接盤俠、患上檢漏妄想症的強國買家,也不會輕易舉牌競拍。
這類中資背景的拍賣公司最近幾年湧往外地,裝扮成外地的拍賣公司,日本有、新加坡有,其他地方亦一樣有。它們的目標客人並非當地人,而是充滿熱誠、荷包腫脹的同胞。
最近一個行家問我有沒有在日本的東京中央買過東西,我答從來沒有,他直樹舞子(直豎拇指)稱讚我有自知之明,隨後又說以我的眼力,在東京中央買貨,多多錢都不夠輸。笑得我。
他有所不知的是我從不在拍賣行買貨,我舉牌只是代客舉牌,一直以來我只將賣不出的貨送拍。
拍賣這種遊戲我玩了二十多年。拍賣行的所謂專家總是眼高手低,我有求於他們,他們總是顧左右而言它,最後給出一個低估值;他們有求於我,我當然懂得如何呼風喚雨啦。
很多讀者跟我說他們的家傳之寶讓很多拍賣行拒拍,問我是不是因為他們跟拍賣行不熟。當然,如果貨主是樂從堂的曹先生,甚麽都可以送拍;貨主寂寂無名,所謂家傳之寶只是他們自己心目中的「家傳之寶」,拍賣行當然拒拍。
據聞中國大陸將會修訂《文物法》,故意販賣、拍賣贗品的人要負上刑責。雖然法例的具體内容還沒有出爐,但從哪一個方面看這也是一個好的開始。我期望十年內可以將奸商、無良拍賣行肅清,還古董行業、拍賣行業一個清白。
【你點睇?】當局料聖誕新年期間逾1300萬人次出入境,較去年同期大增。你對本港聖誕新年市道是否有信心?會否出境旅遊?►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