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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安全疑慮】自動駕駛更勝人類司機?可實現零車禍?無人車安全性大解構

  在交通繁忙的大城市中,幾乎每天都會發生大大小小的車禍。美國每年有40,000人死於車禍事故,當中大部分是人為錯誤造成。有無人車業者宣稱,自動駕駛技術普及後可將這類車禍的發生機率大幅降低,甚至歸零。不過,事實證明此說法可能是樂觀過了頭,因為近年自駕車亦曾引起致命車禍!

 

  2018年3月18日晚上,Uber無人車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坦佩市進行路面測試,以時速 43.5 哩(約 70 公里)在路上行駛;當時一名年約49歲的女士伊萊恩·赫茲伯格(Elaine Herzberg)正推著單車過馬路。雙方相遇前的5.6秒,Uber自動駕駛系統首次偵測到伊萊恩的存在,但因她不是使用斑馬線橫過馬路,系統判斷她不是行人,而是其他物體,有可能是「車輛」或「單車」;經過數次反覆判斷後,系統最終決定伊萊恩是「單車」。每次自駕系統改變判斷時,就得重新計算當前物體的移動軌道,因而耽誤了些許時間。

 

2018年3月18日發生全球首宗無人車致死車禍,Uber馬上停止在美國坦佩市、匹茲堡、三藩市,以及加拿大多倫多的自駕車路面測試。(圖片來源:Uber官網)

 

  兩者相遇前的1.2秒,系統確認即將撞上伊萊恩,惟卻不夠時間避開,於是決定煞車。在這剎那間,「行動抑制機制(Action Suppression)」馬上啟動,把緊急煞車動作延後1秒,讓系統再次確認風險,避免出現誤判;同時,這亦是無人車上安全監控員可以手動煞車的時間。不幸的是,當時安全監控員正在看手機,沒有留意到眼前的伊萊恩。

 

  雙方相撞前的0.2 秒,自駕系統發出警告聲響,安全監控員終於手握方向盤,取回車輛控制權。結果,車輛撞上Herzberg約1秒後,監控員才踏下煞車踏板,可是一切已經太遲了——最終釀成全球首宗無人車致命車禍。

 

  以上是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於2019年11月發表的Uber自駕車車禍調查結果。NTSB認為,這宗車禍主要是由人爲失誤所引起——安全監控員拉斐拉·巴斯克斯(Rafaela Vasquez)在車禍發生的前幾分鐘正在用手機觀看影片,違反Uber禁止使用手機的政策。NTSB又指出,Uber安全意識嚴重不足也是導致車禍的原因之一。當時Uber沒有設立獨立的無人車安全部門,負責制訂安全作業準則,或任命專責管理人員監督安全監控員。

 

  事故發生後,Uber隨即暫停無人車路面測試,及後更做出多項安全改進,包括:保證在車上派駐兩名安全監控員;承諾不會在晚上及天氣惡劣期間進行路面測試;放棄「行動抑制機制」,改為讓車輛提早4秒煞車。及至2018年12月,Uber獲准在賓夕凡尼亞州重啟路面測試,惟規模卻要大幅縮減:無人車只可在 Uber同一街區兩間辦公室之間一條長度約1.6公里的道路上行駛,時速限定為25哩(約 40 公里),也不可搭載乘客。

 

2018年12月,Uber無人車已在美國賓夕凡尼亞州重啟路面測試,並已棄用車禍中Volvo XC90 的自動煞車系統。(圖片來源:Uber官網)

 

  Uber無人車事故當然不是孤例。2018年5月4日,Google母公司Alphabet旗下的無人車公司Waymo,其測試車在亞利桑那州錢德勒市行駛期間,因為閃避不及,被違規衝紅燈的汽車撞倒。另外,具備輔助性自駕功能的特斯拉(Tesla)汽車,自2016年起便發生多宗涉及自動駕駛的致命車禍;其中一宗2018年在日本發生的車禍事故,死者家屬跑到美國法院提出訴訟,指控Tesla Model X自駕系統存有缺陷,以致失控撞死站在路旁上的行人。

 

2018年5月4日,在美國亞利桑那州錢德勒市,一輛原本向東行駛的本田轎車在紅燈路口突然轉向,駛入Waymo無人車行駛中的西行車道,結果發生碰撞,導致Waymo上的安全監控員受輕傷。(圖片來源:Waymo官網)

2018年4月29日,一輛已啟動自動駕駛功能的Tesla Model X,在日本神奈川一條高速公路行駛期間,失控撞上一輛倒在路上的貨車,結果造成1死2傷的車禍事故。(圖片來源:Tesla官網)

 

  由於自動駕駛意外頻生,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遂在2020年6月宣布推出「自駕車透明度及參與安全測試計劃」,設立一個網上平台,讓無人車業者和州政府分享無人車的路面測試數據,以改善無人車的行車安全性。目前,快意佳士拿、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旗下無人車公司Cruise、豐田汽車(Toyota)、Uber和Waymo,以及佛羅里達、密西根、俄亥俄、加州、賓州和德州等均表示會參與這項計劃。

 

  那麼,日後當無人車測試成功,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得更成熟後,是否可以完全避免車禍意外發生呢?美國公路安全保險協會(IIHS)剛於6月發表的研究報告指出,即使自駕車全面普及,亦只能減少三分之一的車禍事故而已。

 

  IIHS研究人員分析了美國發生的5,000宗車禍,發現引起事故的人為因素有四:感知錯誤、預測錯誤、決策錯誤,以及失能意外;當中只有來自感知錯誤的車禍和涉及駕駛者失控的失能意外,才是無人車能夠完全免除的。前者包括駕駛者分心、視線不良,或反應太慢,佔車禍成因的24%;後者意指喝酒、吸毒,或打瞌睡所造成的意外,佔10%。換言之,即使有自駕車,仍會有三分之二車禍繼續發生。

 

  既然車禍是無可避免,那麼便惟有想個方法來減低傷害。早於2016年,Google已取得一項「新奇有趣」的技術專利——當無人車撞倒行人後,引擎蓋表面的特殊塗層就會破裂,露出專利的黏性塗層,把被撞行人黏在引擎蓋上,以免被撞出摔落,造成二次傷害。未知日後Waymo自駕車會否採用此技術呢?

 

根據Google的專利技術文件,一旦無人車撞到行人後,引擎蓋上的黏著劑塗層就會將行人黏在引擎蓋上,以免撞擊後受到二次輾壓。(圖片來源:翻攝自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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