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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出書對抗洗腦,自己做的就是洗腦

  出版兒童刊物、搞讀書會、玩互動遊戲,看似很好;原來出版反修例刊物、提供親子共讀指引,美化反修例示威違法行為、英雄化暴徒,究竟居心何在?

 

  要搞清楚,故事書和讀書會都是針對5至8歲,讀幼稚園和初小學生,心智完全不成熟。以漂亮漫畫包裝,將幼童不會明白的政治議題,以漫畫簡單化內容、美化暴徒罪行、又合理化醫護罷工等行為,散播不守法意識。

 

  這既荼毒幼童,借此灌輸對司法制度的憎恨、又有煽惑暴力之嫌,亦宣揚不守法意識,更挑戰法律,尤其是國安法。

 

(iStock)

 

  警方國安處昨日(22日)拘捕5名男女,年齡介乎25至28歲,他們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警方指被捕人士為涉事工會為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成員被捕,涉3本兒童刊物。

 

  該會出版的3本刊物,其中在《羊村守衛者》在去年6月出版,以反修例事件作為背景,當中有時序表和所謂羊村守衛者的故事,提及「狼佔領成條村,食哂入邊啲羊」,而當中「狼」影射政府和內地人,「羊」暗喻港人。

 

  另一本《羊村十二勇士》則以12逃犯為背景,內容涉及12隻「羊」會被「狼」所殺害。12隻羊代表12勇士,名字和12潛逃港人一樣,借機影射本地司法制度,引起對司法制度的憎恨;而《羊村清道夫》則以羊村的洞喻意關口,藉此引起兩地仇恨。

 

  這些涉案言語治療師,利用其專業身份和家長學生信賴,借機灌輸反政府主張,毫無專業道德,已經令人憤怒。

 

  但叫人同樣氣憤的,是有電台節目主持竟然不去討論漫畫內容是否有問題,而和過去把持節目時間一樣,轉移視線去講人權法和言論自由。要知道人權法是不能凌駕國家安全。《國安法》第4條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權,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這些國際公約都有標明行使自由並非毫無限制,要尊重他人權利、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等。

 

  正如上文提及美國人麥克2015年在網上悼念「恐怖大亨」拉登,又公開了擊殺拉登突擊隊隊員名單,被判煽動暴力監禁20年。2017年英國人阿夫斯基在社交網站揚言要報復伊斯蘭人,他自辯酒後胡言,但法官判他意圖煽動宗教仇恨監禁1年。

 

  任何人公開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即屬犯罪,而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例如「合理化或美化有關行為」、「正面評價事件」、「為犯案者辯解」均可被視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

 

  那些執意於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執法,指是一條過時的殖民地時代法例,這又是偷換概念。根本上香港絕大部分法例都是在殖民地時代所訂立的,何來過時?即使今次警方所引用的條例,回歸以來從沒有執行,但是法例就是法例,沒有所謂過時不過時的。在沒有進行任何修訂或更改時,那就是法律。

 

  涉案人士說出書是對抗當局的洗腦教育,其實他們所作所為就是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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