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2015

不能離婚的男人

  • Ayu 阿愚

    Ayu 阿愚

    曾任職傳媒行業,不學無術,筆耕半生才悟出「識人好過識字」的大道理。患有輕度社交障礙,依靠與異性溝通來緩和不安情緒;習慣在單身主義與渴求歸宿的兩極中矛盾穿梭。

    我單身但我快樂

    逢周三更新

Photo: istock圖片

  近來,友儕間流傳著一個婚外情故事。

 

  這回又是誰和誰當上第三者嗎?是的,但情況卻跟上一回《人夫情意結》有所不同。

  甜美可人的M,去年底認識了一位新男友,拍拖大半年以來,一同度過了聖誕、除夕和情人節等幾個重要日子,初步發展似乎頗為順利。看她抱著五十支紅玫瑰,嘟起小嘴抱怨花束很重的臉書頭像照,我和幾位女友都笑稱被她所放的閃光彈刺得幾近失明。

 

  M的男友年約四十,外表看來絕對是一名運動健將;黝黑皮膚包裹著結實肌肉,正好是她最喜歡的類型。這大半年間,M一直忙著拍拖,幾乎絕跡於我們的酒聚和飯局。上個周末,她竟然自動「浮上水面」,相約一眾閨蜜閒聊近況。我們都猜到......大事不妙了!

 

  「其實,我男友已經有個仔,佢同太太感情破裂,個女人一早搬走咗跟另一個男人同居,而佢個仔就由嫲嫲湊。」M嘗試用三言兩語向我們簡述現時的狀況。

 

  「意思是......男友與妻子已經離婚,但撫養權歸男方嗎?」

 

  「佢無離到婚,而且前妻 (?) 嘅私人物品好多都無搬走到,依然有鎖匙會隨時返去間屋拎嘢。有時當我一個人上去佢屋企,會忽然覺得好無安全感,我唔知自己算係咩角色!」

 

  相信大家心裡都有個疑問:何以不離婚?

 

  M的男友曾經跟她解釋,那是因為牽涉到公屋的戶籍問題;「因為佢要返工未必照顧到個仔,一旦離婚,撫養權歸佢太太的話,原先一家三口住緊嘅公屋,離婚之後好可能要讓畀太太同個仔住。」M説。若單以男方的收入計算,已超出申請入住單人公屋的個人入息上限;換言之,脫離家庭關係之後,M的男友將陷入住屋煩惱。

 

  那邊廂,他的妻子早已跟情人同居,似乎暫時無意再嫁一次。既然沒有迫切需要,離婚之事也就擱著不管。

 

  當然,對M來說,這些理由聽起來即使再合理也好,亦無法完全釋除她心中的疑慮。她只覺得男友自私,怎麼不能為了終身幸福而放棄公屋戶籍;又或者,他根本就不願離婚,因此才藉故推搪。

 

  M一直憧憬結婚,自覺不能再讓任何人耽誤青春,這大半年的膠著狀態已耗光了她的耐性。

 

  最後通牒發出後,她知道這段戀情氣數已盡。

 

  男友雖然竭力安撫,希望能挽回感情;但最讓M不爽的,他根本解決不了。在她心底裡,其實受不了男友與妻子和平分手後仍舊保持良好關係,甚至容許她繼續在舊居自由出入;也受不了他們為孩子著想,偶爾如舊以一家三口的姿態玩樂。

 

  M搞不懂自己的角色定位。

 

  把M說成小三,其實並不恰當,起碼那段早已破裂的感情並非因她而崩壞。她不知道逼令對方離婚的決定是否正確,只知道自己很介意一切不在掌握之中。

 

  這些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不是一時三刻能夠解決。即使M的男友願意簽字離婚,最多也只能解除了名義上的關係,卻不能叫這對因了解而分開的過氣夫妻立時反目成仇。就算M和男友最終如願成婚,他仍然是孩子的爸爸,也仍然需要與前妻保持聯繫。

 

  說到底,每個人本身都是一個package,有優點,自然就有缺點,也有各自的背景與過去。一些關乎根本性的問題,要是當中不涉及隱瞞,戀情醞釀之初就該好好衡量自己的承受能力,決不能輸打贏要;畢竟,很多人在炸彈爆破之前,還一直誤以為「包容」是無止境的。

 

  事到如今,M決定放手也未嘗不好;太糾結的關係,她根本招架不住。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立即投票】【你點睇?】陳茂波強調預算案將以節流為主,你最認同哪個節流方法?► 立即投票

我要回應16
You May Also Like
沒有相關資料。

版主留言

Comment

登入

發表回應

登記

成為新會員

回應只代表會員個人觀點,不代表經濟通立場

  • 只看作者回應
  • 查看全部回應
  • 順序
  • 倒序
  • meimei52發表於 2015-7-28 10:24 PM
  • #17
  • 可以同前妻和平分手,我相信係有的,但仍可以給前妻在居所自出自入,如同女主人身份的,無邊個男人可以做到,除非佢對前妻餘情未了。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Elly_668_Wong發表於 2015-7-28 10:17 PM
  • #16
  • 男人永遠都會為自己找藉口,從不會為一個女人負出甚麼,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就是男人嘅寫照。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Ayu 阿愚(作者)發表於 2015-7-28 12:10 AM
  • #15
  • 回覆 #14 孤寒老頭


    解釋多次係因為想藉住導讀令你理解文章嘅立場意思,以免扭曲。

    而 #8 我亦好清楚講我唔認識呢個人,所以我分析唔到佢,亦唔可以對佢下任何定論,前文一直講緊搞離婚,懶係指懶得搞手續,亦同上文「擱著不管」意思相同,無其他隱喻或潛台詞,更加唔係對佢無審先判啦!所以唔明白點解會被睇成我話佢懶而要背負晒婚姻破裂嘅責任 :D,不過我知道應該讓讀者留有一啲想像空間,似乎已經講得太多喇,所以今次會係我對本文嘅最後註解。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孤寒老頭發表於 2015-7-27 02:57 PM
  • #14
  • 你不用解釋你上頭文章,你問題的來源是你在 #8 的回應文字。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Ayu 阿愚(作者)發表於 2015-7-27 01:48 PM
  • #13
  • 我無覺得男方婚姻破裂係因為懶喎,我意思只係性別上嘅差異,即係女人o個種愛恨分明vs男人優柔寡斷,當然所有性別上嘅推論都只係概括而論,正如妻子無好明確要求離婚,就同好多女人希望儘早回復單身有所不同。

    相反,男人一直想挽留M,我覺得站o係佢個角度亦都好無奈,為左一個拍拖大半年嘅女友而去作出生活上重大嘅改變,究竟係咪一個適合時機呢?但另一方面M又會因為咁而卻步,最重要係,M會覺得前妻係一個威脅,所以我強調如果佢唔調整心態,再勉強一齊都唔會開心。但既然已經分開,希望佢藉今次了解自己係唔太接受到一段複雜嘅關係,下次識得點揀。

  • 引用 #12 孤寒老頭 發表於 2015-7-27 12:56 PM

    青官難審家庭事,不過你阿愚嘅回應中,字里行間就對事件有未審先判之嫌。 你用一個(懶)字嚟形容男方對呢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孤寒老頭發表於 2015-7-27 12:56 PM
  • #12
  • 青官難審家庭事,不過你阿愚嘅回應中,字里行間就對事件有未審先判之嫌。
    你用一個(懶)字嚟形容男方對呢段破裂婚姻就係一個好好嘅明證,似乎要將整段婚姻嘅責任都推落男方身上。其它嘅字句都突然變成為你嘅判詞作美化服務嚹。

  • 引用 #8 Ayu 阿愚(作者) 發表於 2015-7-27 04:49 AM

    有時我都諗,如果同第三者無關,而女人唔著手搞離婚,究竟男人又會唔會做主動去搵律師搞手續結束段婚姻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Ayu 阿愚(作者)發表於 2015-7-27 05:13 AM
  • #11
  • 我都會欣賞一個男人有情有義,肯為自己嘅過去負返責任。所以一齊之前,兩個人都最好諗下自己係咪接受到對方嘅過去。眼見好多couple,未拍拖前乜都話無所謂,點知一齊左就話其實忍無可忍......何苦呢?

  • 引用 #6 楊柳飄飄 發表於 2015-7-25 08:54 PM

    其實那個男人可以狠下心腸不理會他的前妻和兒子,不互相聯絡就沒有事.不過如果這個男人可以下這一種狠心的話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Ayu 阿愚(作者)發表於 2015-7-27 05:00 AM
  • #10
  • 唔知又會唔會係,男方覺得只係拍左拖大半年,未係穩定到可以為左M而放棄間屋呢?而M又覺得佢一日唔離婚,自己都唔應該投放咁多時間同感情。換句話講,其實係一次難摸。

  • 引用 #5 Grace_718 發表於 2015-7-24 10:25 PM

    男方與過你妻子已沒感情可言,他都想找到個伴是可以接受他有過婚姻和有個孩子,男方可以做多一步,放棄那橦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Ayu 阿愚(作者)發表於 2015-7-27 04:55 AM
  • #9
  • 認同,有小朋友呢樣野更加係無可改變,就算佢地無分手,日後有機會結婚,M都要學習點去做好後母角色,所以如果M調整唔到自己個心態,咁就無謂再勉強一齊。

  • 引用 #4 szechung89 發表於 2015-7-24 08:57 PM

    即使說是逝去的感情,但是還有一個孩子,他們兩夫妻是不會分開,長不如短痛,離開也是愛的一種。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Ayu 阿愚(作者)發表於 2015-7-27 04:49 AM
  • #8
  • 有時我都諗,如果同第三者無關,而女人唔著手搞離婚,究竟男人又會唔會做主動去搵律師搞手續結束段婚姻呢?因為我唔認識男主角,所以分析唔到佢純粹係因為懶,定係真係想老婆回頭。

  • 引用 #3 彈子跳棋 發表於 2015-7-24 07:50 AM

    你係咪吾應該用"霸道"呢個字眼呢? 我就話係個男仔本來唔想離婚,亦唔想頭家散,不過個老婆係都要走,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Ayu 阿愚(作者)發表於 2015-7-27 04:41 AM
  • #7
  • 我相信總有D女人可以好理智咁去處理男友同前妻嘅角色關係,但M睇黎就唔得啦,所以我都寧願佢今次過後可以搵到一個感情經歷簡單D嘅人。

  • 引用 #2 我最愛巧克力 發表於 2015-7-23 10:29 PM

    應該是說每個女人都唔想自己的男人與前妻,前女友有任何交集吧!!每個女人對男人都是霸道,絕對不會想分享給任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楊柳飄飄發表於 2015-7-25 08:54 PM
  • #6
  • 其實那個男人可以狠下心腸不理會他的前妻和兒子,不互相聯絡就沒有事.不過如果這個男人可以下這一種狠心的話,我也勸M小姐不要再繼續在一起~因為他今天可以這麼做,難保有一天也會這樣對待M.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Grace_718發表於 2015-7-24 10:25 PM
  • #5
  • 男方與過你妻子已沒感情可言,他都想找到個伴是可以接受他有過婚姻和有個孩子,男方可以做多一步,放棄那橦所謂物業就天都光,一直不離婚既不會找到女人跟隨,亦都是不放過妻子。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szechung89發表於 2015-7-24 08:57 PM
  • #4
  • 即使說是逝去的感情,但是還有一個孩子,他們兩夫妻是不會分開,長不如短痛,離開也是愛的一種。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彈子跳棋發表於 2015-7-24 07:50 AM
  • #3
  • 你係咪吾應該用"霸道"呢個字眼呢?

    我就話係個男仔本來唔想離婚,亦唔想頭家散,不過個老婆係都要走,想留都冇辦法留。M只係個男仔嘅保險,萬一個老婆真係返吾到來,都仲有一個頂檔。

  • 引用 #2 我最愛巧克力 發表於 2015-7-23 10:29 PM

    應該是說每個女人都唔想自己的男人與前妻,前女友有任何交集吧!!每個女人對男人都是霸道,絕對不會想分享給任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我最愛巧克力發表於 2015-7-23 10:29 PM
  • #2
  • 應該是說每個女人都唔想自己的男人與前妻,前女友有任何交集吧!!每個女人對男人都是霸道,絕對不會想分享給任何女人…就好似故事中嘅M,她知道就算佢男朋友與前妻離婚,而前妻都有另一半,但係佢地之間仲有個兒子作聯繫…兒子是佢們共同的一個經歷,所以再壞都不會拋下自己兒子不管,代表他們之間不可能斷, 戶籍問題只是藉口…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只看作者回應
  • 查看全部回應
  • 順序
  • 倒序
Jazz Up Your New Year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