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23
兩幅清末文物被扣查,究竟藝術品出入境有甚麼限制?
近日,大陸大舉報導藝術品走私案件。這類新聞少有如此曝光,尤其是出現於內地媒體,反而香港華文媒體鮮有報導。所謂「無鬼唔死得人」,整宗走私案件似乎背後另有含意,故事並非如此簡單。
案情相反並不複雜。中國大陸一向有一份禁止出境作品名單,除了《1911年後已故書畫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之外,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一名香港男子於福田口岸出境往香港時被深圳海關拘捕,於行李中搜獲64件藝術品。當中兩件,正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中的「一般文物」之例。
何謂一般文物呢?卻沒有清晰定義。報導亦沒有描述該兩份作品的仔細內容,僅知兩幅作品為清末顏秋坪題、袁績愁及左錫璇畫的《山水仕女珠聯合壁冊》和清末袁勵準題、左錫惠畫的《山水仕女圖》。新聞也沒有將整幅作品完整打開,亦沒有任何其餘62幅作品的資訊。整篇報道都是重新複述走私違禁藝術品出境的後果,以及禁止出境藝術品的類別。感覺為營造一個警示,似乎中國海關將就此大舉執法,告誡想將違禁藝術品出境的人:「唔該小心睇路。」
藝術品出入中國大陸是每天都會發生的事,特別是一些重要月份,例如拍賣季節以及大型藝術品展覽會前後,更是蜂湧。藝術品出入境當然不是犯法,犯法只在於沒有按程序步驟處理,然後被揭發。
不過程序步驟,界線不明確清晰。譬喻「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的第六章,對文物出境進境的規定,用詞的詞義非常廣泛。好幾年前,常熟市美術館曾經從古巴入境大量作品作展覽。原本法例規定相關藝術品必須在入境時,於海關監管區域拆箱檢查。但不知何故,90多件作品抵達常熟市美術館後,卻又被指未有完成過關流程,被海關要求即時開箱檢查。對於中國大陸的藝術品出入境管制,即使熟悉條例,亦容易墮入法網。
經濟環境市況差劣,作為身外物的藝術品最是率先出售,以換回現金,渡過困境。海外華人眾多,他們的購買力不乏,因此將藝術品出境轉售是其中一個可以賣到心水價錢的方法。今次海關嚴正執法,相信是一個警號,叫那些想海外轉售藝術品的人,當循正當途徑行事,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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