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2
自作自受
早幾個月,我為一個收費講座擔任演講嘉賓,事後同事問我收費多少。我說我沒有收錢,連車馬費也沒有。她說這是不應該的,為商業機構工作,或為收費講座演講,收取費用是天經地義的。而且即使我沒有收錢,人家也認為我有收。
她說來也有道理,我以前一直也沒有用這個角度去想。以前我不但出席講座不收費,連一些有廣告成分的訪問,我也沒有收費。
一直以來,我做任何事情也不會以金錢回報作為最大的考慮,即使打工的時候,也沒有為自己的薪酬討價還價。我認為長遠來說,一個人的薪金不會太偏離市場價值,所以不用爭取甚麼。事實上,我認為我當時的整體報酬還是合理的。
由於我不是一個斤斤計較的人,從沒有想過要從講座或訪問中賺取蠅頭小利。如果我的故事,能影響到別人;如果我的經驗,能對其他人有所幫助,我便去分享。近年我更希望多點在商界推廣共享成果,遇上這些機會,我都會義不容辭。
不過,我還是接納了同事的建議,將來做有商業性質的工作時,都會酌量收費。本着「自作自受」的原則,提出建議的同事就成了我的「經理人」,為我洽談這方面的工作。
轉載自: 晴報
【與拍賣官看藝術】畢加索的市場潛能有多強?亞洲收藏家如何從新角度鑑賞?►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