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8Text: 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學術及對外關係) 呂漢光教授
《選擇》月刊為何要收費?
每個月都會在電視看到消費者委員會的新聞發布會,主要內容是配合每月出版的《選擇》月刊,《選擇》月刊於1976年創刊,向消費者提供產品測試、服務調查及研究報告等資訊。自2004年1月起,除了印刷版外,市民可透過消委會網站購買及下載電子版,印刷版本及網上下載版本同樣售12元。
根據去年7月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供的資料顯示,《選擇》月刊於2016至17年度總銷量為252,399冊,即每月約二萬一千册,訂戶及零售各佔一半,網上版亦錄得50,128次下載,即每月四千二百次左右。按每册12元計算,年度總收入為363萬元,即每月30萬元左右。說也奇怪,從消費者委員會最新的年報顯示,上年度《選擇》月刊的收入為2,455,573元,扣除印刷、設計及郵費等成本,月刊的銷售收入為107,964元。
成立於1974年4月,消費者委員會是香港法定機構之一,主要職責是保障及促進消費者在貨品和服務交易上的權益,當中接近9成的收入來源,是來自特區政府的撥款,單是員工成本已超過9千萬元,測試及研究亦花費超過650萬元.不管政府向立法會匯報及消費者委員會年報數字上的差異,《選擇》月刊每年收入相對消費者委員會上年度122,917,615元開支,實在是微不足道,每月4200次下載更是少得可憐。
消費者委員會每年均動用大量資源,籌劃不同類型的消費者教育活動,當中的講座、工作坊和研討會等,對加強消費者,尤其是新來港人士,了解作為消費者的權益與責任有積極作用,而《選擇》月刊刊登的產品測試、服務調查及研究報告,對市民提供可靠及中肯的資訊。這些報告,本質上與消費者委員會舉辦的消費者教育活動完全相同。為甚麼參與消費者教育活動可以免費,閱讀《選擇》月刊刊登的產品測試、服務調查及研究報告卻要收費?
每次在電視看到消費者委員會的新聞發布會,許多人都有意欲拜讀相關報告,但要付12元才能成事,結果打消念頭,若剛好正想購買報告相關的產品或服務的人士,願意付出12元的機會應該較高。當然有人會話香港人太吝嗇區區12元,但腦海裏從沒有購買報告相關的產品或服務的人士,閱讀相關報告,只是消閒活動,要付費,市面有更好選擇。
既然消費者委員會的主要經費來源是特區政府,其職責是保障及促進消費者在貨品和服務交易上的權益,而《選擇》月刊的收入亦不能抵銷相關研究及銷售成本,何不將電子版變成免費,下載率定必大幅上升,能讓更多人認識消費者委員會的工作,對保障及促進消費者權益,定必有大幫助。當然印刷版的銷售會受到影響,但對消費者委員會的財政狀況絕不會構成負擔,事實上許多政府部門早已提供免費電子版,例如政府統計處,其他發達國家的官方機構或國際組織,提供免費電子版近乎理所當然,當中更有不少刊物不會提供印刷版。香港要成為國際城市,政府及法定機構提供的服務亦應達國際水平,筆者謹在此要求消費者委員會即時將所有《選擇》月刊提供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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