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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7

成就國際金融中心缺甚麽?

  日前,國家發改委正式印發「十二五期間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政策部門發佈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已非首次,不過此次令市場較為吃驚的規劃進程「提速」了,完成規劃的時間表從先前在2020年左右提前到2015年。計劃的闡述變具體且量化:如金融市場交易額約達1000萬億元;市場直接融資額佔社會融資規模比重約達22%;管理資產規模約達30萬億元;金融從業人員約達32萬人,更重要的是暗示國際收支平衡表資本賬項目有望提前開放,令市場充滿了遐想。

 

  從規劃的內容看,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主要涉及下列措施,包括拓寬金融市場的寬度和深度、發展衍生工具類的產品;吸引和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和行業影響力的金融機構,并吸引其在上海建立區域以致全球性總部;建設人民幣跨境支付清算中心,發展人民幣全球清算支付網絡;深化金融改革,形成需求導向的金融創新機制;推動上海成為人民幣跨境融資中心,並且積極有序地推進融資市場對外開放;最後強化制度建設,著力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金融發展環境,推動制定符合國際慣例而又切合國情的法律制度等。

 

  以卑下所見,國家發改委偏重描繪國際金融中心雛型的模樣,至於具體建設的配套工作卻落墨不重。這很自然會使人想起一個問題,甚麼才是國際金融中心賴以成功的必要因素?撇開資本跨境流動、貨幣的自由兌換等這些尚未實現,但是有望在可見的將來實現的「硬件」因素,想談一談對投資者保障「軟件」因素。

 

  金融中心賴以成功最重要的要素,是對投資者的問責制和保障措施。只有充分保證投資人的合法利益,才可能吸引國際投資者利用本地平台進行融資活動。十六世紀,莎士比亞的著名喜劇《威尼斯商人》就描寫了繁華金融中心的成功之道——保護投資者權益至高無上。即便是統治者威尼斯公爵極度同情安東尼奧的遭遇,也不敢運用統治權威強迫夏洛克修改其與安東尼奧訂定的借貸協議,以防市場對威尼斯的公平經營環境失去信心。無論是倫敦、紐約還是蘇黎世,這些金融中心大多為強調法制,有時甚至願意為法制犧牲行政效率,方才造就了金融中心的蓬勃發展。

 

  現時上海的金融業,普遍缺乏對投資者保障和問責的概念。以財富管理業為例,基金公司對於投資者的問責程度嚴重不足,法律上也缺乏對於基金工作疏忽和投資不當的索償機制。基金經理除了每年的行業排名外,並無其他約束,所以才能大模廝樣地認購定價高達數十倍市盈率的新股項目,對於股市「重融資輕回報」的現象起了助紂為虐的實際效果。

 

  不論是國內還是國際投資者,如果投資項目的資本和回報沒有充分的機制保障,投資的意欲必然逐步下滑。故此要建設國際金融中心,首要的工作便是建立保障投資者的機制,否則純粹憑著其他「硬件」的優勢吸引,也難以達到長遠的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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