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3
警察也要動新聞
近年在內地珠三角發現一個有趣現象,就是常常在紅綠燈旁的行人道上,看到疏疏落落幾個人坐在路邊看電視。
一直不明所以,內地經濟騰飛,電視家家都有,幹嗎要坐在街上看?於是八卦走近瞧一瞧,卻原來,那是警察在執法,那場景,是一幕公眾懲罰。
坐在路邊看電視的,都是不依交通燈示亂過馬路的行人,被交警當場逮捕後,要依法坐在路邊「受教育」,無論你多趕時間,都要看完那套二十分鐘的行人過路守則影片,才可離去。貪方便不成反累己,想快變了更慢,於是大家都寧願乖乖守在紅燈前,等待幾十秒後的綠公仔。
所以,執法真的要絞盡腦汁與時並進,當社會富裕了,罰款的痛未必人人介懷,執法者就要轉用錢買不到的東西來懲罰,例如時間、例如尊嚴。
除了執法手段,消息發布其實也要與時並進。當大家接收新聞的渠道,由明天報紙漸漸轉到即時社交平台,能好好掌握及利用這工具,就能成功搶得話語權,這方面,反對派做得相當出色。
香港警察一星期一次的《警訊》,講的都是舊聞;「警察公共關係科」更彷彿是個消失了的部門,許久沒見它踪影。雖然警隊新增了Facebook及Instagram,但似乎仍未能發揮網絡影響,僅有粉飾門面的小作為。
所以,警隊應該以科技奪回訊息發放主動權,舉個例,平日我們常常在手機whatsapp收到「又有新騙案手法」、「又有假幣流入市面」、「某某食店用黑心油製食品」……之類的似是而非訊息,資訊泛濫令大家喪失了是非判斷力,一轉發隨時成了製造謠言的幫兇。於是警方的社交平台正好在這方面發揮大作用,既然掌握了新犯罪手法的第一手資料,何不第一時間透過社交平台以圖像或懶人包形式發放?一大段新聞稿未必人人留意,但一幅圖、幾十字警告,就可讓市民小心提防。久而久之,警隊logo成為真資訊的認證,大家看到香港警察的訊息才轉發,該可減少許多不必要的誤傳。
另外,警隊常常就某些案件舉行記者招待會,一小時的記招,最後在電視新聞可能給剪剩二十秒。潮流興facebook直播,連立法會議員都用此方式把開會情況第一時間跟市民分享,警方何不在正正經經做記招的同時,也來一個facebook直播,讓市民可原汁原味吸收第一手資訊。
至於愈來愈多刁民喜歡上載與警員的糾紛、衝突、甚至辱警片段,沒頭沒尾的一面之辭往往會令人對警方執法有誤解,警隊煞有介事開個記招解釋又沒必要,這些事小但影響大的事情,不妨利用社交平台,開一條警隊動新聞戰線,第一時間找涉事警察講述前因後果、執法理據,以科技奪回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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