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6
職場劊子手
香港人平日生活緊張,工餘少不免以看戲、煲劇作為娛樂。我也不例外,有時在戲中感受一些自己生活中不會接觸的片段,有時或在戲中找到共鳴。年前看了一部「寡佬飛行日記」,故事主要是講述主角是一個專替公司客戶裁員的職場劊子手,頗感同身受,事關有時我也會處理這類工作。
通常在經濟低迷時,有些企業客戶需要安排裁員,要求我們提供遣散外轉的服務。大眾對這種服務一般都比較陌生,當然無接觸過也是福氣。
所謂遣散外轉,是一套由設計遣散賠償計劃;執行安排;到協助被裁人士尋找新工作的全面服務,一般維持時間由三個月到六個月不等,之後有些個案還會作持續的跟進。
當然香港勞工法例有很清晰的定明遣散賠償。但在經濟不錯時,有企業良心的公司,明白到需要遣散的員工不是因為他們的工作表現不達標,而是因為公司有改組的需要,或業務另作發展的決定,或市場改變引致員工的技能過時而他又不能再培訓而轉職,總之都不是員工的錯,而且他們又已跟公司共事多年,所以公司希望提供法例規定或優於這個水平的賠償。
由於每個被裁員工的背景和受僱的條件、歷史都有不同,因而若提供優於法例賠償時的準則也需要仔細商討,以達致平衡和公平性。
當決定了賠償方案,便要安排通知受影響人士,並要逐一面見去解釋。通常能在一天內處理好所有面見是最好的,以免時間拖長了會影響其他仍任職同事的心情。而這個環節正是顧問公司能發揮最大功能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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