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2
治理腐敗要釜底抽薪
在中國,完善的預算制度可以杜絕40%以上的腐敗問題。
遏制權力尋租(Rent Seeking)、貪污腐敗在最近幾年簡直成了老生常談,高薪養廉、運動式反腐,還有效法香港、新加坡成立廉政公署等等方案被反覆提及。
根據我的研究,高薪養廉只能為廉潔的政府錦上添花;俄羅斯10年反腐經歷足以證明運動式反腐不是長久之計;至於成立廉政公署,又潛在領導人道德風險。到底甚麼方法能夠根除尋租和腐敗?是完善的預算制度。關於腐敗的根源、問題與治理,我在最新的著作《郎咸平說:讓人頭疼的熱點》一書中,進行了系統詳細的闡述,以下節選一部分, 以饗讀者。
腐敗問題的產生,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制度的問題。這種制度設計是一項很複雜、很龐大的工程。作為一個經濟學家,我不是制度設計方面的專家,但我想透過一些經濟方面的問題給出另外一種思考。比如說,我們應該考慮建立一種完善的預算制度。
那麼,該如何做呢?我就拿美國做例子和各位好好分析一下。美國既沒有實行「高薪養廉」,又沒有搞過「運動式反腐」,也沒有廉政公署類的機構。但是它的廉潔度很好,在國際的「透明」排行榜上排到了19位。這主要是因為它採用了完善的預算制度。
其實100年前美國的腐敗程度絕對超乎你的想像。2012年12月13日,《華爾街日報》登了一篇非常震撼的文章,叫《中國腐敗程度不及美國當年》。文中提到19世紀70年代的美國和1996年的中國,在人均年收入都是2800美元的情況下,前者的腐敗程度相當於後者的7-9倍。
當時美國的財政政策是「以支定收」,也就是說,政府花多少錢,就征多少稅,完全沒有預算限制。1919年,由眾議員古德起草的「預算與會計法」,即著名的 「古德法案」在美國眾議院以絕對優勢獲得了通過。1921年4月,沃倫•哈定當選美國總統後,正式簽署了《預算與會計法》,在法律上完成了美國聯邦一級的公共預算制度改革。
美國透過建立預算制度,杜絕了政府官員的權力尋租。我覺得美國預算法的產生背景和過程,還有它的內涵、精髓,非常值得我們研究和學習。那麼,我們能從美國的預算法中學到哪些東西呢?
第一,全面。所有收支必須列在預算裏面,沒有列在上面的,就不能收支。試想如果有一部分政府收支游離於預算之外,由各個地方、各個部門隨意支配的話,一是難以統計,二是難全面監督,這就會給腐敗創造條件。
而現在,在我們國家,制度外的政府收支和部分預算外政府收支,確實還沒有納入預算管理範圍,既不受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也不在財政部門的統籌之列,屬於非規範性的政府收支,這部分錢由於沒有監督,當然會成為腐敗的溫床。
第二,具體。我們也寫預算案,但是坦白地講,不要說老百姓,就連我這個專家都不一定能看懂,因為寫得太籠統了。比如說,我們的預算上,寫一個「辦公室裝」修,就可以列支了。這在美國是絕對不可能的,如果是在美國,你必須把列支的內容,比如說為了裝修辦公室買2個燈泡、3個茶杯、2個水壺等都要寫清楚,只有做到這種詳細的程度,你才可以列支。
而且,有意思的是,在我們的預算收支表中,最大的科目就是「類」,總共有100多個「類」級科目,多數地方財政部門預算草案基本都只列到「類」一級,都沒「款」、「項」、「目」的具體內容。收支科目這麼粗糙,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判斷是不是合理的,導致的後果就是:人大代表看不明白,沒有辦法提出可行的修改意見;審計部門審起來也沒依據,無法做到有效的審查監督;在執行環節,資金在各個項目之間隨意遊走,根本無法控制。坦白講,這種如此模糊的預算,能有甚麼約束力呢?
第三,透明。美國的預算透明度非常高,而且還有《反非效率法案》、《聯邦政府陽光法案》等配套法律給予了有力保障,這讓美國預算執行的規則和各個環節的程序,都能做到公開透明,並受到非常有效的監督。
還有一點,美國做得特別好,就是真實保障了老百姓的知情權。美國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都在自己的網站上,提供了最詳細的財政支出信息,老百姓可以從網站上下載各級政府的預算報告,並且可以隨時查詢政府預算情況,瞭解自己繳納的稅款去向。除此之外,總會計辦公室的報告也是公開的,除屬於國家機密之外的,都要通過互聯網公開,讓老百姓瞭解真實狀況。美國的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做到公開透明,才真正把權力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從而阻止腐敗的發生。
我們再來看看世界排名前十的廉政國家,丹麥、芬蘭、新西蘭、新加坡、瑞典、冰島、荷蘭、瑞士、加拿大、挪威。它們的共同特點之一,就是都有嚴格的《預算法》,都做到了全面、具體、透明。那作為我們,是不是可以效仿這些國家,從預算方面入手,有效防止腐敗的發生呢?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極視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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