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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9-01-08

    專營巴士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提出45項建議,包括將向車長作出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定為罪行,你支持訂立「辱車長罪」嗎?(1252人參與)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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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結果 (1252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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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留言

    發表於 2019-1-8 04:21 PM
  • 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去年底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交《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政府今日公布有關報告。檢討委員會因去年2月發生的大埔車禍而成立,審視全港巴士安全及行車情況,報告共提出45項建議。
     
    其中大埔車禍疑因乘客侮辱車長而致,報告提出,為了使「不能接受的辱罵車長行為」有更明確的識別準則,委員會建議參考新加坡,考慮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對正在執行公共服務職務的車長發出「帶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 」定為一項罪行,並就此教育公眾、張貼告示及加強執法。
     
    報告亦建議運輸署委任一名專營巴士安全總監,帶領小規模的專責巴士安全專責小組,並就專營巴士安全的各方面事宜負上整體責任,又建議運輸署邀請專營巴士營辦商各自委任安全總監,負上專營巴士各方面安全事宜的整體責任,並讓營辦商就巴士安全問題,與運輸署的安全總監直接溝通,互相聯絡;另外,建議趕快在運輸署轄下成立運輸科技專責小組;建議常設工作小組應在顧及累積疲勞的風險的情況下,考慮每更14小時的特別更制度是否符合巴士安全等。
     
    你支持訂立「辱車長罪」嗎?
    發表於 2019-1-8 04:21 PM
  • 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去年底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交《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政府今日公布有關報告。檢討委員會因去年2月發生的大埔車禍而成立,審視全港巴士安全及行車情況,報告共提出45項建議。
     
    其中大埔車禍疑因乘客侮辱車長而致,報告提出,為了使「不能接受的辱罵車長行為」有更明確的識別準則,委員會建議參考新加坡,考慮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對正在執行公共服務職務的車長發出「帶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 」定為一項罪行,並就此教育公眾、張貼告示及加強執法。
     
    報告亦建議運輸署委任一名專營巴士安全總監,帶領小規模的專責巴士安全專責小組,並就專營巴士安全的各方面事宜負上整體責任,又建議運輸署邀請專營巴士營辦商各自委任安全總監,負上專營巴士各方面安全事宜的整體責任,並讓營辦商就巴士安全問題,與運輸署的安全總監直接溝通,互相聯絡;另外,建議趕快在運輸署轄下成立運輸科技專責小組;建議常設工作小組應在顧及累積疲勞的風險的情況下,考慮每更14小時的特別更制度是否符合巴士安全等。
     
    你支持訂立「辱車長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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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kwong1966發表於 2019-1-19 02:00 AM
  • #82
  • 回覆 #81 小魷魚


    其實要鬧,都要學識如何鬧得「叻」的;

    1. 司機渣緊車,你鬧他有何用呢?若擔心他渣車有安全問題,便應好言提醒、或提早自行下車;鬧他只會加速危險發生的時間;故我真的不明白,為何要「鬧」,真的幫到嗎?或是純緒情緒的發洩呢?

    2. 要鬧都到總站下了車後,所有乘客都安全下車了,搵埋站長一齊作激烈的討論(當埋投訴),只要合理,在法官面前也有足夠理據伸辯;

    3.辱車長罪,並不等於一罵他便是罪,一定會有更深入詳細的描述和要求,才可入罪的。

    我想,大家可能對法律想得太簡單了,若真是那麼簡單,便不需要有律司那樣搵笨的專業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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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魷魚發表於 2019-1-18 01:09 PM via app
  • #81
  • 回覆 #80 wkwong1966


    人人平等,只係其一。衰啲嘅情况係,司機揸車揸得衰,唔鬧得。同司機有争拗,司機無咩事,乘客要俾人告。

    立法背後嘅邏輯亦值得相榷。因為佢影響得到其他人嘅人身安全,唔鬧得。所以其他司機,攞住刀槍都唔鬧得。但其實應該係好似現行法例咁,揸住呢啲嘢嘅人比普通人有更進一步嘅要求,保證妥善處理。又好似有車喺後面響銨,前面抵唔住被人咇,撞咗,都係要自己負責咁。

    立法要去保障市民安全係好嘅,但立咁樣嘅法,令到司機做到點都唔鬧得又係咪達得到目標呢?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wkwong1966發表於 2019-1-17 07:23 AM
  • #80
  • 回覆 #71 小魷魚


    小魷魚兄,我明白你講的理論,人人平等,基本上是沒有錯的;所以理論上來說,不單止司機罵乘客可以立法定佢既罪,就是在街上,任何人無故罵人都認當立法定佢地的罪,在理念上是沒有錯的;但可行嗎?以小魷魚兄你們常追求自自的人來說,可以接受講吓野都有機會被人拉嗎?

    立法保護巴士司機,主要是司機是巴士上的負責人和焦點所在,也是眾乘客的首要安全因素,故才需要考慮立法保護他,儘量減少因司機問題而影响全車人的安全;這才是立法保護巴士司機的重點。

    在世界上,理論與現實總會有點距離,而法例最主要的作用,是盡量保障各人的生命財產等,雖表面上是保護司機,但實質是保護所有在巴士上的乘客;假若小魷魚兄,不接受這法例的心意和深意,也只能表達一點無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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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T發表於 2019-1-11 02:53 PM
  • #79
  • 騷擾司機可能導至交通意外。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9-1-11 01:09 PM
  • #78
  • “我要轉行做車長!”
    ● 屈穎妍
    2019年01月10日 14:25 HKGPao

    “… 西班牙下議院最近通過新法案,凡對警務人員進行拍攝及錄影,將被罰款六百至三萬歐羅(約港幣五千至二十七萬),即是說,你舉起手機還未辱罵已犯罪。法國《刑法典》內更一早有辱警罪,懲罰方式是罰款和監禁並行,最高是一年監禁加十二萬港元罰款,非常辣。…”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9-1-11 11:37 AM
  • #77
  • "「辱罵他人罪」"

    除非牽涉「誹謗」或「恐嚇」,否則,這就可能違反言論自由原則了。

    辱罵他人,天天、周圍都上演,要立法成罪,牽連太廣。

  • 引用 #76 一成 發表於 2019-1-11 06:25 AM

    點解不直接立「辱罵他人罪」?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一成發表於 2019-1-11 06:25 AM via mobile
  • #76
  • 點解不直接立「辱罵他人罪」?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9-1-10 10:59 PM
  • #75
  • "食宵夜 ..."

    你不如被椒鹽鮮炸後被人當宵夜食仲好啦!對人類社會都仲有番丁點貢獻o既!

  • 引用 #70 小魷魚 發表於 2019-1-10 09:55 PM

    怪唔得睇唔明你想表達咩啦… 原来連守護同代表兩樣嘢都分唔出,搞到亂哂籠… 食宵夜,唔駁你…哈哈哈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9-1-10 10:35 PM
  • #74
  • "搞到亂哂籠 ... "

    得啦,寫簡單D就下你o既 level:1 個寶藥黨 + 1個涂申 = 水魚被騙 2 次。明白嗎?

  • 引用 #70 小魷魚 發表於 2019-1-10 09:55 PM

    怪唔得睇唔明你想表達咩啦… 原来連守護同代表兩樣嘢都分唔出,搞到亂哂籠… 食宵夜,唔駁你…哈哈哈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9-1-10 10:30 PM
  • #73
  • "哈哈哈哈~"

    原來魷魚被炸後,都似某種被霎熟了的頭 ......

  • 引用 #70 小魷魚 發表於 2019-1-10 09:55 PM

    怪唔得睇唔明你想表達咩啦… 原来連守護同代表兩樣嘢都分唔出,搞到亂哂籠… 食宵夜,唔駁你…哈哈哈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左中右發表於 2019-1-10 10:13 PM
  • #72
  • 唉,小魷魚要來大鑊酥炸椒鹽魷魚前,
    先弄一個炭烤魷魚鬚也可以!

  • 引用 #71 小魷魚 發表於 2019-1-10 10:02 PM

    由得你發泄下啦… 日頭又俾人篤得咁應,見你無根無據屈完人又唔肯認,咁大年紀可能會無處發泄,鬧下啦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小魷魚發表於 2019-1-10 10:02 PM via app
  • #71
  • 由得你發泄下啦…

    日頭又俾人篤得咁應,見你無根無據屈完人又唔肯認,咁大年紀可能會無處發泄,鬧下啦…夜晚咯,我收爐喇,要鬧要自己滿足下嘅,隨便囉。

  • 引用 #68 左中右 發表於 2019-1-10 08:16 PM

    司機無理鬧人,可以order 鼓椒炒魷魚!小菜一碟! 魷魚鬧司機,咪大家炒埋窩!酥炸椒鹽魷魚!一窩熟!大家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小魷魚發表於 2019-1-10 09:55 PM via app
  • #70
  • 怪唔得睇唔明你想表達咩啦…

    原来連守護同代表兩樣嘢都分唔出,搞到亂哂籠…

    食宵夜,唔駁你…哈哈哈哈~

  • 引用 #67 Nordost 發表於 2019-1-10 08:07 PM

    "自命守護個論壇 ...... " 噢,窒你,你又當真牙???呢幾年好多香港人無辜被「代表」,無端有黃C毒蟲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9-1-10 09:09 PM
  • #69
  • "小魷魚,大大志,歷史留名!"

    湖北琦同其他講毒「領袖」成日都講:「搞革命就要有犧牲架啦!」

    小魷魚:快D做條小水魚,為你的領袖「服務」,壯烈犧牲,名留野史吧!

  • 引用 #68 左中右 發表於 2019-1-10 08:16 PM

    司機無理鬧人,可以order 鼓椒炒魷魚!小菜一碟! 魷魚鬧司機,咪大家炒埋窩!酥炸椒鹽魷魚!一窩熟!大家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左中右發表於 2019-1-10 08:16 PM
  • #68
  • 司機無理鬧人,可以order 鼓椒炒魷魚!小菜一碟!

    魷魚鬧司機,咪大家炒埋窩!酥炸椒鹽魷魚!一窩熟!大家有份,齊齊香!

    小魷魚,大大志,歷史留名!

    小魷魚,你自己香好了!香港人唔會忍你亂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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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rdost發表於 2019-1-10 08:07 PM
  • #67
  • "自命守護個論壇 ...... "

    噢,窒你,你又當真牙???呢幾年好多香港人無辜被「代表」,無端有黃C毒蟲出來話「守護香港」,左「守護」、右「保衛」,你而家知難頂哩?

    窒你你又唔明,好啦,拿,以後我地貼文,都係寫「1+1=2」、「小水魚又做水魚受騙了」之類啦,o岩你level 啦!

  • 引用 #65 小魷魚 發表於 2019-1-10 07:51 PM

    吓??? 發啲咁低質素嘅帖仲自命守護個論壇?影衰佢咋,吓嘛? 唔好意思,真係笑出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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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中右發表於 2019-1-10 08:02 PM
  • #66
  • 司機無理鬧人,可以被鼓椒炒魷魚!

    魷魚鬧司機,咪大家炒埋一碟!酥炸椒鹽魷魚!大大碟,齊齊香!

    小魷魚大大志,歷史留名!

  • 引用 #55 kapsangza 發表於 2019-1-10 02:59 PM

    巴士司機侮辱乘客,有巴士員工守則規管,乘客亦能向巴士公司投訴 但乘客辱罵司機,有甚麼規管?如果巴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小魷魚發表於 2019-1-10 07:51 PM via app
  • #65
  • 吓???

    發啲咁低質素嘅帖仲自命守護個論壇?影衰佢咋,吓嘛?

    唔好意思,真係笑出嚟…

  • 引用 #61 Nordost 發表於 2019-1-10 07:25 PM

    "話人扭曲,連任何相關論據都無,梗係無得理論" 拿,我已經講左N次點解唔再同佢「理論」,佢又繼續再講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19-1-10 07:42 PM
  • #64
  • "做成唔公平喎"

    kap:你有冇數過,我地講過幾多次,車長同乘客係不可能「對等」的?你仲想唔想解落去?

  • 引用 #63 小魷魚 發表於 2019-1-10 07:37 PM

    呢個司機俾客鬧無得投訴,相對於乘客有得投訴,呢個情况係唔公平,唔係我嘅標準嚟喎。 但當我哋去定出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小魷魚發表於 2019-1-10 07:37 PM via app
  • #63
  • 呢個司機俾客鬧無得投訴,相對於乘客有得投訴,呢個情况係唔公平,唔係我嘅標準嚟喎。

    但當我哋去定出對兩堆人嘅時候,只限制一方而唔限制另一方,咁叫做我哋做成唔公平喎。

  • 引用 #60 kapsangza 發表於 2019-1-10 07:19 PM

    嘩!你之前口口聲聲話要公平,話如果訂立侮辱司機罪,就要同時訂立侮辱乘客罪 而家你又話呢個係唔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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