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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9-01-25

    警方搗破歷年最大宗倫敦金詐騙案,拘14人涉款逾6億元,你認為應否立例監管倫敦金投資?(1019人參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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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9-1-25 10:59 AM
  • 警方再搗破倫敦金詐騙集團,屬近年最大宗,拘捕14人;當局相信2年多來有至少7名本港和海外人士墮入該集團的陷阱,涉款超過6億元。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譚威信總督察指出,詐騙集團聘用的一批年輕經紀,先透過Cold Call或社交媒體「搵客」。在初步接觸後,經紀會自稱有豐富經驗、投資方法獨到,又會「扮關心」噓寒問暖,在博得受事主信任後,即以高回報、保本等說詞,誘騙他們投資倫敦金等項目,並簽署授權文件。當事主「落疊」,把款項存入指定的公司或個人戶口後,詐騙集團成員或會作高頻的交易,或直接把錢轉走,最終事主會被告知投資款項已輸光輸淨。

    受害人分別來自本港、台灣、澳洲、新西蘭和加拿大等地,涉及金額高達6.29億元;其中一名8旬港人「投資失利」後,被游說繼續加碼翻本,結果被騙去約1億元。

    倫敦金及貴金屬買賣,並不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證監會亦不能就倫敦金公司運作或經紀操守作監管。但若案件牽涉欺詐及訛騙行為,或涉「串謀詐騙」,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

    警方搗破歷年最大宗倫敦金詐騙案,拘14人涉款逾6億元,你認為應否立例監管倫敦金投資?
    發表於 2019-1-25 10:59 AM
  • 警方再搗破倫敦金詐騙集團,屬近年最大宗,拘捕14人;當局相信2年多來有至少7名本港和海外人士墮入該集團的陷阱,涉款超過6億元。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譚威信總督察指出,詐騙集團聘用的一批年輕經紀,先透過Cold Call或社交媒體「搵客」。在初步接觸後,經紀會自稱有豐富經驗、投資方法獨到,又會「扮關心」噓寒問暖,在博得受事主信任後,即以高回報、保本等說詞,誘騙他們投資倫敦金等項目,並簽署授權文件。當事主「落疊」,把款項存入指定的公司或個人戶口後,詐騙集團成員或會作高頻的交易,或直接把錢轉走,最終事主會被告知投資款項已輸光輸淨。

    受害人分別來自本港、台灣、澳洲、新西蘭和加拿大等地,涉及金額高達6.29億元;其中一名8旬港人「投資失利」後,被游說繼續加碼翻本,結果被騙去約1億元。

    倫敦金及貴金屬買賣,並不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證監會亦不能就倫敦金公司運作或經紀操守作監管。但若案件牽涉欺詐及訛騙行為,或涉「串謀詐騙」,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

    警方搗破歷年最大宗倫敦金詐騙案,拘14人涉款逾6億元,你認為應否立例監管倫敦金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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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9-1-26 01:40 PM via mobile
  • #13
  • 騙徒手法層出不窮
    萬變不離警訊果句
    「如果叫你拿錢出來但佢死都唔肯出一個仙,你要小心!」

    (1) 叫你衝,佢自己同仔女縮

    (2) 叫你17蚊認購隻連內地都唔准上市公司,娥婆一手都唔啦個仔卻在果間公司高薪厚職利益輸入

    (3) 娥婆周圍叫人俾地起醫院「 宜 家 病 房 迫 爆 」,但叫佢自己讓出間禮賓府(一半時間出差冇住用又網球場白晒太陽)政府大把 apartment 宿舍,叫三司和終審讓出官䣌 back to people 活化改造公家療養院或流感傳染病隔離醫院,班高官騙子死都吾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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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kwong1966發表於 2019-1-26 12:37 PM
  • #12
  • 法例高一呎、騙徒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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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kwong1966發表於 2019-1-26 12:34 PM
  • #11
  • 回覆 #9 昨日的我


    昨兄,你都算表達得夠詳細,相信你被騙的機會很少了,至少看得見,你是真的了解了問題的內涵,才能說出這詳細的內容;個人十分欣賞。

    先不談政府角色,單單說倫敦金騙案已聽了幾十年,為何仍有人被騙;相信,這根本不是政府是否立例監管的問題,而是被騙人的心態問題;甚至乎是他們的基本生活邏輯思維都有問題;說到底,被騙了,除了怪自己「笨」,怪得誰!就算是政府做得不好,報了警,拉了人;最終,錢也是攞唔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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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rek504發表於 2019-1-25 09:21 PM via app
  • 該回應已被刪除。
  • 昨日的我發表於 2019-1-25 02:26 PM
  • #9
  • 倫敦金騙案早在七八十年代已經出現,並非近幾年才突發發生的。請不要一遇到問題就賴落政府或特首到,這樣會削弱思考力的。

    倫敦金最大問題,就係授權委託。經紀係以每次買賣來分佣的,客戶若「授權」經紀自行炒賣,等同放棄自身權益。試想想,若得到授權,經紀就能隨意進行買賣,不論賺蝕,只要有TRADE就有佣,你話佢會點樣揀? 要告串謀行騙門檻很高的,若果經紀只係頻密買賣,根本客戶無從追究。

    另一個問題就係經紀質素,由於佢地根本唔洗考牌,亦唔受監管,可以話乜野人都可以做的,即係目不識丁的賣魚勝,古惑仔南哥都能做,試問你將錢放在他們那裡會安心嗎?

  • 引用 #6 derek504 發表於 2019-1-25 01:19 PM

    又一偉大証明蛾婆,689 的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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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9-1-25 01:53 PM via mobile
  • #8
  • 醫藥不分家
    藥係千億產業
    藥廠向醫院方利益輸送

    連特朗普都拒打的疫苗,罕見超貴藥有病,配藥越多病人越高頻迫爆越「醫藥利益集團」越勾結利潤!!!

    醫院迫爆背後因你懂的林病政虎

  • 引用 #6 derek504 發表於 2019-1-25 01:19 PM

    又一偉大証明蛾婆,689 的無能,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9-1-25 01:46 PM via mobile
  • #7
  • 强迫金
    年年某林病婆婆政虎和基金佬詐騙幾十億?

    冇人答到
    為何不准市民 all in 2800 (0 管理費)

    係要焗賭?
    輸錢話之你但基金佬(不負責任的)管理費必收年年幾十億!!!!

  • 引用 #5 六十後男士 發表於 2019-1-25 12:54 PM

    政府更加需要立法, 禁止港交所引入呃人公司上市。 因為每位打工仔的強積金, 都有可能買進呃錢公司股票。 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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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rek504發表於 2019-1-25 01:19 PM via app
  • #6
  • 又一偉大証明蛾婆,689 的無能,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9-1-25 12:54 PM
  • #5
  • 政府更加需要立法, 禁止港交所引入呃人公司上市。
    因為每位打工仔的強積金, 都有可能買進呃錢公司股票。
    強積金本身已經是承辦商的一個騙局, 再騙上騙地買呃錢公司股票,
    後果非常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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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19-1-25 12:24 PM via mobile
  • #4
  • 版主未見過大蛇疴L? ^o^

    某星球搗破歷年最大宗某林病婆婆詐騙案,其寶貝仔在果間享高薪厚職的公司涉上市集資款逾370億元,散戶投資者由17元輸凈10元(倫敦金高頻交易掠水,林病力撐上市隻股高頻 diluted 股權)你認為應否立例監管林病寶貝仔收受果間公司超厚利益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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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吡吡發表於 2019-1-25 11:43 AM
  • #3
  • 立例監管倫敦金投資?梗係唔應該啦,立咗例,香港人除咗地產商,仲邊有發達門路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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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通版主發表於 2019-1-25 10:59 AM
  • #2
  • 警方再搗破倫敦金詐騙集團,屬近年最大宗,拘捕14人;當局相信2年多來有至少7名本港和海外人士墮入該集團的陷阱,涉款超過6億元。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譚威信總督察指出,詐騙集團聘用的一批年輕經紀,先透過Cold Call或社交媒體「搵客」。在初步接觸後,經紀會自稱有豐富經驗、投資方法獨到,又會「扮關心」噓寒問暖,在博得受事主信任後,即以高回報、保本等說詞,誘騙他們投資倫敦金等項目,並簽署授權文件。當事主「落疊」,把款項存入指定的公司或個人戶口後,詐騙集團成員或會作高頻的交易,或直接把錢轉走,最終事主會被告知投資款項已輸光輸淨。

    受害人分別來自本港、台灣、澳洲、新西蘭和加拿大等地,涉及金額高達6.29億元;其中一名8旬港人「投資失利」後,被游說繼續加碼翻本,結果被騙去約1億元。

    倫敦金及貴金屬買賣,並不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證監會亦不能就倫敦金公司運作或經紀操守作監管。但若案件牽涉欺詐及訛騙行為,或涉「串謀詐騙」,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

    警方搗破歷年最大宗倫敦金詐騙案,拘14人涉款逾6億元,你認為應否立例監管倫敦金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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