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2/2024
Emma Stone從來都不做可憐的東西
是錯覺嗎?總覺得《可憐的東西》(Poor Things)裡的Emma Stone,對眼比起過去更大——又或,只是她故意把本來已很大的一對眼瞪大,用來展示Bella那份對世界的好奇,那顆渴望看清世界的心。
這齣《可憐的東西》,注定跟Yorgos Lanthimos過往作品一樣,必然引起廣泛討論,而且有理由相信,當中必然包含大量讚歎與隨時更大量的抨擊;但Emma Stone的忘我演繹(不想用「大膽」,一個演員的裸露演出不應只配用上「大膽」來形容),應該不會招來抨擊,而只有讚歎。
讚歎還讚歎,估不到還估不到。最初認識Emma Stone,是《喪屍樂園》(Zombieland),一齣不算典型的喪屍片,幾個萍水相逢的人,在一個滿布喪屍的末世,努力過生活日常。而世人認識到她,肯定是《蜘蛛俠:驚世現新》(The Amazing Spider-Man),她是Gwen Stacy,Peter Parker女友,在續集慘死,成為Peter一生憾事。電影也沒再拍下去。
Emma Stone有沒有遺憾?我當然不知道,而只知道她在出道後很順遂——其實大可以延續這份順遂,主力拍一些人畜無害旨在賣座的商業片愛情片,但她沒有,先後接拍Woody Allen的《情迷月色下》(Magic in the Moonlight)和《情迷失控點》(Irrational Man),又在《飛鳥俠》(Birdman)演一個眼神永恆迷迷茫茫的吸毒少女,這個不可愛也不算討好的角色,為她得到奧斯卡最佳女配角提名。兩年後,她憑《星聲夢裡人》(La La Land)的Mia,贏了Isabelle Huppert和Meryl Streep等人,成為奧斯卡影后。那一年,她29歲。
她一早矢志成為演員,為了這個夢,不惜輟學——並非在沒知會父母情況下自把自為,而是用心整一個PowerPoint,Title是「Project Hollywood」,向父母闡述她的演員夢;結果,成功說服,媽咪陪她一同搬去洛杉磯,她一邊Online讀書一邊打散工一邊找/等機會。
我承認,我偏愛Yorgos Lanthimos前作《單身動物園》(The Lobster)和《聖鹿獵殺》(The Killing of a Sacred Deer),《可憐的東西》不是不愛,只嫌他這一次過份側重肉眼可見的怪異美學營造;但在這個改編自蘇格蘭作家小說的故事裡,Emma Stone用肢體與眼神,表現Bella這個被重組的人形物體,怎樣認識世界,以及慢慢認識自己,最終,成為一個不受世俗、時代和性別操控的人。
Emma Stone和Bella,有的是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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