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25
抄襲與二次創作的區别?從葉永青一案,看當代藝術界的抄襲行為
藝術創作最重要的一環是原創性,因此抄襲的作品並沒有太高的藝術和市場價值,但市場上還是有不少收藏家將抄襲的作品視同拱璧,真是奇怪得很!
我在網上搜索《最後的晚餐》,出來的千萬個鏈結都指向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的《The Last Supper》。成交價高達180,000,000港元的曾梵志作品《最後的晚餐》,卻蹤影全無,反映出曾梵志的這一幅作品在藝術圈子完全被忽視!
曾梵志辯稱是二次創作,這個說法講得通嗎?
據報導「中國知名藝術家葉永青涉嫌抄襲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Christian Silvain作品一案,在經過長達5年的訴訟後,今年初終於在北京高院迎來終審判決。法院認定葉永青侵權,判賠500萬元人民幣並要求其公開道歉。此消息直到葉永青在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後才被廣泛傳播。西爾萬表示,經歷五年的跨國維權,這一判決對他意義重大。
葉永青的抄襲案被認為是中國當代藝術界的一大醜聞。經過漫長的五年訴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最終確認葉永青抄襲西爾萬的作品。葉永青在公開道歉聲明中表示,他尊重法院判定,誠懇接受批評,檢討教訓,並向西爾萬先生致以誠摯的道歉。自2019年被揭露以來,他始終否認抄襲指控。葉永青道歉聲明最終承認1995創作的作品《Memory of Birthday》抄襲西爾萬1994年創作的作品《Chronique 2》。」
中國法院尊重知識產權,判處葉永青敗訴,令人鼓舞之餘,亦足以證明藝術創作不容被侵犯、抄襲和剽竊!
據悉葉永青的作品《Memory of Birthday》現藏香港M+博物館。現在《判決書》已出,M+是否應將此作品永久剔除於展品名單之外?
葉永青身敗名裂是因為他不聰明,抄襲的對象是一個在世的藝術家的作品。在藝術圈子,抄襲和剽竊別人的作品的事情可謂多不勝數!抄襲者和剽竊者常用的藉口是「二次創作」,是耶非耶,評論家和鑑賞家自有判斷!
我批評曾梵志是慣性剽竊者並沒有言過其實,他亦早有前科,或者有人不同意。他的作品《從1980年至今》抄襲Eugène Delacroix的《Liberty Leading the People》;《馬拉之死》抄襲Jacques-Louis David 的《The Death of Marat》這一個事實已獲得廣泛報導,不可能憑「二次創作」這樣的藉口便可以抵賴!Eugène Delacroix和Jacques-Louis David都是十九世紀的油畫家。這便是曾梵志聰明的地方!
抄襲的作品欠缺原創性和靈魂,抄襲者的作為亦是一種侵權行為,理應被視作醜聞,受到藝術品收藏圈子的忽視和唾罵,但曾梵志的作品,尤其是《最後的晚餐》,卻以高價成交,令人不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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