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2019
電光火石裏的放大鏡與慢鏡頭
一個怒氣沖沖的人拿著燒臘刀兜頭向超市老闆斬了一刀,正準備第二刀、第三刀的斬下去,剛巧有警察衝鋒隊路過,一警員當機立斷向行兇者轟了一個槍,疑兇送院後證實死亡。
這是日前深水埗發生的案件,事後說出來可以好有條理,但實情是,一切都是兵荒馬亂、電光火石間發生。
幾秒之間做的決定,卻換來這樣的質疑:
「為甚麼這麼快開槍?
為甚麼警員要瞄準心口?
為甚麼不打手手腳腳?
超市內有人,開槍時有顧及其他顧客嗎?
據說疑兇是道友,需要用這麼重武力去對付一個道友嗎?⋯⋯」
近年有個現象,就是無論執法者做了甚麼事,大眾焦點,都不會落在事件上,所有質疑,總是落在警察頭上。
有人拿刀殺人、執法者開槍阻止,大家評論的竟然是警察而非兇徒?記者感興趣的竟是那支槍而不是那把刀?而最可笑就是這種問:「警察開槍為甚麼不打手腳?」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瞄準身體比瞄準手腳容易吧?況且那手腳還是在動的。至於為甚麼射心口?下次你被人兜頭斬時你大概會罵為甚麼射手腳。
行兇者已劈了一刀,你還要求警察慢慢算開槍角度?道友一問就更無稽了,難道吸毒者額頭會鑿著「我是道友」幾個字?開槍是警察的專業,沒開過槍的人沒資格問為何開槍、瞄準哪裏說三道買四。正如警察不會質問記者的稿怎樣寫,不會質疑攝影師用甚麼光圈快門。
電光火石間的決定,可能只得兩、三秒,但整個社會卻拿著放大鏡用慢鏡頭去挑剔那一瞬即逝的兩、三秒。
監察是好,但過度的監察就會成了窒礙。如果警察每次救人時都要考慮隨之而來的一大串質疑,保護市民不單沒有光環,還會惹來麻煩、甚至得到責難,我相信,執法者那團火總有熄滅的一天,到頭來,獲益的是壞人,受害的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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