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013
星期二和學好英文
我不是說星期二是學英文最好的一天!要英文進步,哪天溫習都是好日子。本來我只是想講講星期二周融這欄目的來龍去脈,又不知不覺扯了去另一處!
《晴報》潘老總提出寫專欄時,我倆正身處西雅圖臨海小餐館內,望著海鷗悠閒地覓食。想不到他原來連題目也早在心中。人是周融,日子就不能改變,一定要是星期二!不知你有否讀過《生命最後的十四課》?這是充滿人生哲理暢銷書的中文譯本,原名是《Tuesdays With Morrie》,作者是出身體育記者的Mitch Albom。潘總說希望我能每星期二寫些另類文章,有啟發性如TWM最好。
到了今天,我想我也許可達到潘總一半期望,那只是「另類」而已。可惜好像不到十四個星期二,Morrie教授已被癌魔打敗,上了天堂。星期二周融,大吉利市,能多捱些時候就不錯了,哈哈。
其實我希望介紹大家看Mitch Albom的英文原本。Mitch在書中用很多短句,七,八,甚至五個字一句的比比皆是。深字?要查字典才明的vocabulary?這本書可說欠奉。初三程度的朋友,沒有把ABC還給老師都可以看得明白。
很多人覺得要學好英語很難。任何外語不離說和寫,要說好英語有多難?任何人夠膽,也願說英語都可以流利。其實每個人小時初學英文都是短句淺字,那時大家都明白你的意思,犯錯也不多。不過年紀稍大後,老師就教誨大家要多用深字,背字典學英文大有人在。句子愈寫愈長,一長就複雜,一複雜就多錯,慢慢自己錯也不知,人家不明你在寫甚麼也不管。
當大學畢業生傳來的公事電郵被視為猜謎遊戲,「他這句是甚麼意思?」大家又怎能不喊港人英文水平下降?假如你想改進英文寫作,可以怎樣做?買本或借本Mitch Albom的書!他寫了一共五本書,和TWM差不多,字數不多,句子短,用字不深,意念好,容易明白。讀完一本,甚至五本後,英文就會好?
還要多走一步,鼓起勇氣重新學用短句淺字。Mitch的淺易文字為他賣了三千萬本書,學習他的寫法,你寫的文件未必會賣到錢,但上司會明白你想說甚麼!請相信我,那已經足夠,因為他們會覺得你英文程度突飛猛進了。害怕人家笑你用短句淺字,不像受過「高等教育」?唉,錯誤連篇,狗屁不通就代表高等教育?拜託!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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