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3/2013
愛國愛港,不如愛港愛國
最近中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在深圳會見香港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談及2017年的香港特首普選,謂香港特首必須「愛國愛港」,對抗中央的人不能勝任。這番說話挑起了香港人的神經,何謂「愛國愛港」,標準為何﹖近日在香港傳媒引起了極多的爭議。
香港回歸後,實施一國兩制,一切按《基本法》辦事。關於2017年的香港特首普選,《基本法》第45條已有明確規定,有其特定的程序和準則,列明將來的特首,會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普選產生。至於這個提名委員會是怎樣組成,如何產生,現時尚言之過早。但《基本法》倒沒有提過普選前有預選和篩選,也沒有列出「愛國愛港」這個條件,這是可以肯定的。
當然,喬曉陽對香港特首普選,可以有他自己的意見,他提出香港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也是無可厚非。問題是,「愛國愛港」是個很空泛的政治概念,屬於意識形態領域,很難列入法律條文。至於何謂「愛國」﹖何謂「愛港」,人言人殊。像香港的「長毛」梁國雄,有人認為他「反中亂港」,但也有人認為,他才是「愛國愛港」。
喬曉陽認為,對抗中央的人,不能勝任特首。他舉出了一個例子,謂民主黨的何俊仁,曾於2011年5月連續三天在一份報章撰文,其中一篇便稱香港「爭取民主」的對手,「不是特區政府和特首」,而是「在北京管治整個中國的中共中央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喬曉陽聲稱,這是白紙黑字公然「對抗中央」。
也許在喬曉陽心中,「對抗中央」就是不愛國,愛國必須愛黨﹔但何俊仁則認為,他不愛黨並不代表不愛國。其實這都不是問題焦點所在。愛國是否也應愛黨,關鍵在今日中共是否可以代表中國有關,而這似乎應是中國十三億人民的事,香港七百萬人應先處理好香港問題,內地的事可以關心卻不用干預。所謂「一國兩制」,既是唇齒相依,同時也是「河水不犯井水」。
關於愛國與愛港的問題,其實應從香港與中國關係的實際出發。三十年前,設計「一國兩制」的總工程師鄧小平對愛國愛港問題,已經清楚指出:「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條標準,到今日仍然適用,只是很多香港人似乎忘記了,才引起如今的爭議。一個繁榮穩定的香港,對中國大有幫助,所以凡是不利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既不愛港,也不愛國。
也許不說「愛國愛港」,而說「愛港愛國」,可以減少對立。「愛國愛港」,是愛國先行,可能觸動一些敏感香港人,懼怕當局會以愛國為前提,不顧港人死活,犧牲掉了香港的利益。但「愛港愛國」,愛港先行,不但對港人有了保障,而且愛港一定愛國,因為香港沒有獨立的條件,香港的許多資源都得依靠祖國,香港的國防也得依賴解放軍才能免受侵略。香港的繁榮,有賴祖國為其後盾,如果愛港而不愛國,即使是居於香港的外國人,也會明白香港難以獨善其身,注定要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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