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2013

「釘子戶」和施工監理的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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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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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許多城市都有的拆遷重建中,往往有其中一戶是不接受賠償堅決不肯搬的,被稱為「釘子戶」。發展商和許多人認為「釘子戶」妨礙了整體發展,甚至認為是「阻住地球轉」。不過,不同社會卻有對「釘子戶」不同評價。

 

  話說2006年有開發商在美國西雅圖某地帶要拆卸一些老房子建造五層商業大樓,一位住在這地帶的84歲老太太伊迪絲•梅斯菲爾德(Edith Macefield)拒絕搬走。據政府評估,她的這座建於1900年的老宅只值8,000美元,其地皮也只值12萬美元。開發商幾次提高拆遷補償價,最後開價達到100萬美元,老太太依然拒絕,她說:「我不想搬家。我不需要錢。金錢並不算甚麼。」最終,開發商修改了施工圖紙,繞著她的老宅建造了凹字形的五層大樓。老太太也不怕在她住宅周邊開工的噪音,她說:「我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噪音對我來說沒甚麼。」

 

  負責建商業大樓的施工監理巴里•馬丁(Barry Martin)還主動照顧老太太,開車送她去剪髮,陪她去看病,幫她買食品,開方取藥,幫她煮飯。兩人結成忘年友誼。2008年6月15日,身邊沒有任何親人的老太太因胰腺癌與世長辭。美國社會不但沒有輿論批評她不「以大局為重」,還稱之為民間英雄,因為她信奉「堅持對你是至關重要的東西」。

 

  這個「至關重要的東西」就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對私有財產的保護。私有財產是人類社會從蒙昧進化到文明的根源。香港《基本法》第六條也列明對私有財產權的保護。為了集體利益而犧牲個體應有的權利,是使社會步向文明毀滅之途。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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