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等八部門7日公布《關於改革完善兒童用藥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包括完善兒童用藥研發創新機制、完善兒童用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優化兒童用藥配備管理、加強兒童合理用藥管理、加大兒科藥學服務供給等16條具體措施,更好滿足兒童疾病防治用藥需求,全面提高兒科供藥用藥能力。
*對臨床必需、易短缺的兒童用藥完善採購政策*
其中提出,深化兒童用藥產業鏈供應鏈韌性。接續實施醫藥工業高質量發展行動,增強兒童用藥及適宜劑型、規格的供給能力。支持小品種藥(短缺藥)集中生產基地的定點生產品種納入更多兒童用藥。採取相對集中生產的方式保障供應,對臨床必需、易短缺的兒童用藥完善採購政策,調動企業生產和配送積極性。
不斷豐富中央和地方兩級儲備中的兒童用藥,持續加強兒童用藥生產監測及兒童用藥專用輔料等要素保障,提升兒童用藥供應保障能力。季節性傳染病流行高發期間,完善協同監測、信息共享、預警應對機制,加強抗病毒、解熱鎮痛等兒童常用藥品供應保障。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8日北京專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