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港交所(00388)上周三(19日)結束有關優化首次公
開招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的諮詢。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表示,該會普遍支持諮
詢文件提及的各個建議,包括回撥機制建議中的兩個方案、基石投資者禁售期可「分階段解禁」
等,但不應允許上調發售價範圍10%。至於成立場外交易(OTC)市場,公會認為值得探討
,惟現階段成立OTC言之尚早,期望日後可參與相關研究及討論。
*現行機制易令股價波動*
港交所就回撥機制提出兩個方案,給予上市公司二選一,其一為公開發售初始分配份額5%
,回撥最高20%。另一方案則為公開發售初始分配份額10%至50%,之後無回撥。黃王慈
明稱,公會認為兩個新方案都可以接受。她指,機構投資者花更多資源時間研究、盡職審查,能
為投資者更有力爭取更好的新股定價,增加機構投資者獲得的比例,可以更好發揮其優勢,同樣
可惠及散戶投資者,認為機構和零售投資者利益一致。
黃王慈明補充,回撥機制在1998年面世,當時個人投資者參與度較高,不過如今散戶佔
大市成交已降低至一成多,機構投資者已成為主要參與者,應該重新審視機制,以配合市場發展
及基礎。
黃王慈明指出,現行IPO發行機制,上市發行人更難掌握持股投資者的背景和持股時間,
容易令股價更波動,港股目前約九成成交額集中在200、300家股份,若從源頭提高長線投
資者參與IPO活動,可有利整體港股流動性。
*分階段解禁可增流通量又減少波動性*
不過,黃王慈明稱,公會不支持港交所提議發行人可在毋須延遲IPO時間表的情況向上修
訂發行價最多10%,因為基石投資者需要有承諾協議、現行IPO發行流程較短,增設向上調
價的機制會令不明朗性增加。
公會贊同允許基投相關證券「分階段解禁」,當中一半的股票可於上市後3個月解禁,而另
一半可於上市後6個月解禁,認為是恰當做法,既可減少對股價波動性影嚮,亦可在更短時間內
增加自由流通量,但建議要清晰列明解禁日。
*OTC市場不宜照搬美國做法*
港交所亦就應否在港設立OTC市場徵求意見,讓包括因未能符合持續公眾持股量規定等原
因,而被除牌的發行人的證券(例如股份)及其他不同的證券進行交易。公會認為,OTC市場
可讓投資者出貨,值得探討,惟現階段成立OTC言之尚早,贊同聯交所進行深入研究,包括平
衡成本效益、投資者保障、交投等是否可行,另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冀日後可參與相關研究及討論
,提供建議,又認為「唔好照搬美國(OTC市場)做法」,因為當地市場有其他配套配合。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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