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廣東省湛江市五部門近日印發了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
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優化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
工,在湛江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湛江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條件
及貸款額度與湛江市繳存職工標准一致。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方面,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單人從50萬元(人民幣.下同)提高
到60萬元,夫妻雙方從80萬元提高到90萬元。
此外,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差別。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單人從40
萬元提高到60萬元,夫妻雙方從70萬元提高到90萬元。
優化住房公積金還貸提取政策方面,增加還貸提取方式,職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
取條件的,同一時間段可選擇一套住房用於提取住房公積金,每3個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
額不超過一套房當前的貸款本息余額,每次提取額度不受當年實際還貸本息額限制,直至貸款結
清。(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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