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簡介 |
集團主要分為以下五個部門: - 地產部門:主要在香港、中國內地和美國從事物業投資、物業買賣、出售投資物業及酒店經營。 - 航空部門:透過持有上市公司國泰航空(00293)、香港飛機工程(00044)及香港空運貨站組成。 - 飲料部門:持有許可權在香港、台灣、中國內地七個省份及美國西部廣泛地區製造、推廣及分銷可口可樂公司 產品。 - 貿易及實業部門:主要由太古資源集團、太古汽車集團和太古糖業公司組成。 |
業績表現2024 | 2022 | 2021 | 2020 |
- 2021年度,集團持續營運業務之營業額上升15﹒9%至908﹒02億元,業績轉虧為盈,錄得股東應 佔溢利33﹒64億元。年內,集團業務概況如下: (一)投資物業公平值虧損收窄56﹒3%至19﹒31億元; (二)地產:營業額上升19﹒5%至158﹒48億元,股東應佔溢利增長72﹒6%至58﹒47億元; 1﹒物業投資:營業額增加1﹒6%至125﹒11億元,股東應佔溢利則下降7﹒4%至 70﹒98億元。於2021年12月31日,集團於香港的已落成物業組合(包括酒店)的總樓 面面積共1200萬平方呎,另外120萬平方呎正在興建中。在中國內地,分別於北京、廣州、 成都及上海擁有及營運多個大型綜合商業發展項目(其中大部分以合資方式持有),當中980萬 平方呎已經落成。在美國,集團是邁阿密的物業投資組合總計80萬平方呎,當中包括 Brickell City Centre發展項目,而毗鄰的一個面積140萬平方呎的發展 項目正在規劃中; 2﹒物業買賣:營業額增長6﹒8倍至24﹒43億元,業績轉虧為盈,錄得股東應佔溢利4﹒93億 元。年內,物業買賣組合包括6個發展中的住宅項目,3個位於香港、1個位於印尼,另外2個位 於越南; 3﹒酒店:營業額增加39﹒5%至8﹒94億元,股東應佔虧損收窄41﹒4%至2﹒52億元。年 內,太古酒店在香港全資擁有及管理兩間酒店,在中國內地管理四間酒店; (三)飲料:營業額增長19﹒6%至539﹒25億元,股東應佔溢利增加22﹒8%至25﹒49億元。 於2021年12月31日,集團生產及經銷62個飲料品牌,整體銷量上升8%至18﹒9億標箱; (四)航空:營業額減少0﹒2%至114﹒64億元,股東應佔虧損收窄75﹒6%至23﹒8億元。應佔 國泰航空(00293)虧損收窄74﹒5%至55﹒27億元;應佔港機集團(00044)溢利增 長3﹒1倍至3﹒94億元; (五)貿易及實業:營業額上升15%至95﹒53億元,股東應佔溢利增長6﹒8倍至9400萬元; 1﹒太古資源:營業額增加6﹒7%至21﹒06億元,股東應佔虧損收窄68﹒7%至4200萬元 ; 2﹒太古汽車:營業額上升14﹒1%至56﹒89億元,股東應佔溢利增長10﹒3%至1﹒6億元 ; 3﹒太古食品:營業額增長20﹒2%至16﹒24億元,股東應佔虧損擴大6﹒7倍至6900萬元 ; (六)已終止營運業務-太古海洋開發集團:營業額減少4﹒5%至16﹒01億元,業績轉虧為盈,錄得股 東應佔溢利1200萬元; (七)於2021年12月31日,集團持有銀行結餘及短期存款為228﹒94億元,已承擔的借款融資及 債務證券達859﹒69億元,其中242﹒19億元仍未動用。資本淨負債比率(債務淨額除以權益 總額)為11﹒9%(2020年:12﹒2%)。 |
公司事件簿2024 | 2023 | 2022 | 2020 |
- 2022年3月,集團以現金代價1﹒9億美元,悉售太古海洋開發控股全部權益予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Tidewater﹐ Inc﹒,代價將以現金及買方發行可兌換為810萬股Tidewater﹐ Inc﹒普通股之認股權證作支付。太古海洋開發控股總部位於新加坡,從事於主要離岸開採及勘探區為能源 業提供支援服務。繼早前出售香港聯合船塢集團以及本次出售太古海洋開發控股後,集團將不再營運任何海洋 服務業務。 - 2022年7月,集團宣布Coca-Cola Bottlers Manufacturing (CCBMH)進行重組。其中集團向CCBMH收購其中6間飲料配製及包裝附屬公司的權益,而中國食品 (00506)的附屬公司則向CCBMH收購其餘5家飲料配製及包裝附屬公司的權益,股權轉讓事項互為 條件,代價透過由CCBMH在其開始清盤之時或之後作出的分派抵銷(或透過該等分派獲退回); CCBMH將於股權轉讓完成後開始清盤。完成後,集團將持有位於南寧、杭州、佛山、武漢、東莞及蘇州的 飲料配製及包裝業務,而中國食品則透過附屬公司持有位於營口、濟南、石家莊、長沙及成都的飲料配製及包 裝業務。 - 同月,集團以10﹒15億美元(約79﹒17億港元)向可口可樂公司(於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收購 Coca-Cola Indochina全部權益。該公司主要在越南及柬埔寨從事配製、包裝、分銷及出 售即時飲用飲料,該等飲料帶有的商標乃由可口可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持有。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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