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大灣區航空突然取消2月及3月合共128班航班,涉及日本
、泰國及南韓等航線,約5500名乘客受影響。消委會截至昨晚共接獲6宗投訴,涉款1﹒4
萬元,其中有投訴涉及不滿旅行社需時3至6個月才安排退款。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雖然
旅行社要待航空公司退款後,才能將款項退回客人,但「唔應該需要咁耐」;如客人已決定退款
並辦好手續,應在4至6周內完成退款。
*不應因消費者要轉至另一目的地而收取附加費*
黃鳳嫺在電台節目表示,有投訴人原定行程往日本米子,但由於米子屬大灣區航空的獨家航
線,並無其他航空公司的替代航線,如要經大阪到米子車程要4小時,消費者認為有不便,希望
可退回由大阪至米子的車程費用。有個案原定前往泰國,但因航班被更改至晚上才抵達,因事主
擔心人身安全,因此希望退回機票款項。
黃鳳嫺指,該航空公司已承認在航班處理上有紕漏,公司在退款方面要快速,否則會引起二
次投訴。如果消費者要轉至另一目的地,不應被收取附加費。(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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