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今日公布,由今年2月1日起,上調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發放的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
社署發言人表示,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去年12月6日批准政府按既定機制,根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由今年2月1日起上調上述金額1.3%,共惠及約160萬人。
發言人續說,政府參考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上調綜援計劃租金津貼最高金額0.2%,同樣由今年2月1日起生效。
《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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